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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複合式輸入規定
- 簽審制度沿革及政策目標
一、參考國際化學品管理規範,建置我國化學貨品輸入管理制度
聯合國自2006年舉行國際化學品管理會議(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Chemical Management,以下簡稱ICCM),發表杜拜宣言簽署通過推動國際化學品管理策略方針(Strategic Approach to International Chemical Management, SAICM) ,2020年前達成永續發展目標,並減少化學品對於環境及人體健康的影響,進而保障國民健康及環境保護,健全化學品管理制度等目標。
我國為展現化學物質管理制度之決心,參照國際間管理化學物質的精神,整合我國各部會執掌中化學物質掌管法規與政策,並配合國情及本土之環境條件調和後,訂定國家化學物質管理政策綱領,以「有效管理化學物質,建構健康永續環境」為化學物質管理之願景,進一步建構我國化學物質管理五大目標及相關策略,分別為:國家治理、降低風險、管理量能、知識建立、跨境管理。
二、建立化學貨品跨境管理系統平臺,落實源頭資料管理機制
為落實我國化學品源頭資料的管理機制,考量國家經濟競爭力與全球推動貿易便捷化提升,秉持「國家化學物質管理政策綱領」的精神,配合國際化學物質管理相關公約或國際協定,訂定防制、偵察及控制有害與高風險化學物質之非法販運措施,進而有效管理化學物質跨境運輸;將配合國際貿易「便捷與安全」並重的趨勢,以智慧環境下的便利方式,將中央資料庫之服務充分共用,建置貨品輸入管理跨機關機制。未來將以通關資料為基礎,連結預報貨品資訊,並運用大數據應用技術,經詮釋資料的建立做後市場管理。